2023年深圳梅沙双语学校秋季初一招生简章
深圳梅沙双语学校
发布日期:2023-08-24 12:35:21

盐田区梅沙双语学校2023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梅沙双语学校位于盐田区大梅沙万科中心,是深圳市万科教育发展基金会举办的一所民办全日制完全中学。梅沙双语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分区内和跨区两个批次先后实施。
第一批次:面向盐田区进行招生,招生时间与全区公办学校一致,家长报名请登录“盐田区民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https://ytzs.yantian.org.cn/visitytmbcyjz)进行报名。
第二批次:面向盐田区外的全市范围跨区招生,按照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的学位剩余数量和市教育局规定的开放时间组织实施。申请跨区招生学位的家长,届时请关注市教育局发布的跨区招生信息,也可关注“梅沙双语学校初中部”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盐田区初一学位申报将于6月6日正式开启,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学校将不予受理。不能按时上网申请学位及上传申请证明资料的,学校不保证提供学位。网上申请学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的审核结果及学位安排。
一、招生对象
初一招生对象为2023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一学位,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及学位。
二、招生计划:2023年秋季计划招收7年级144人。
三、收费标准
2023-2024年学杂费标准:73,000元/学期(学费),7,000元/学期(住宿费);
说明:学费不包含校车费、运动保险费、课程学习材料费、国际考试、外出考察实习、夏令营等代收代缴费用。
四、学位申请时间及网址
2023年6月6 日9:00-2023年6月13日17:00
盐田区民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ytzs.yantian.org.cn/visitytmbcyjz
请准时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凭学生身份证号/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号申请,填写学生及家长重要信息,确认信息无误保存提交。
五、学位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
本次申报采用家长自行拍照上传证件,无特殊情况,家长不需到校交验原件,也无需提交复印件。
拍照上传材料如下: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包括台湾籍)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住房证明材料:
(2.1)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③购房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
(2.2)非自有产权住房: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2.3)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的证明材料。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包括港澳籍)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
(3)住房证明材料:
(3.1)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③购房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
(3.2)非自有产权住房: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3.3)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的证明材料。
(4)父母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户籍的,截至2023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须提供满1年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免提供社保资料,只需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
(5)2023年春季就读小学六年级在校生证明(深圳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
六、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说明
(一)户籍资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资料
1.属于自购房的
(1)提供房产证明的,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不含50%);(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抵押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及父母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4)已转让的房产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1)租期要求按“五、学位申请资料”中的“住房证明材料”的要求执行,全区不认可合租房。(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及父母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
3.住原居民祖屋、祖辈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及集体宿舍的
(1)属于原居民祖屋和祖辈房的,需提供社区居住登记证明材料(深户自主填报,非深户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4)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5)住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6)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或单位名下房产证或单位名下租赁凭证等来源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社保清单、社区居住登记证明材料(深户自主填报,非深户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三)社保资料
社保资料的提供方法如下:
1.若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2.若父母双方为非深户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参保的社保资料;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发放的退休证和退休前在深圳缴纳社保累计满三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四)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七、学位申报工作进度与节点
(一)家长详细阅读学位申报通知及并准备相关资料(即日起-6月5日)
(二)网上申请学位(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3日17:00)
6月6日上午9:00初一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家长可登录“盐田区民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https://ytzs.yantian.org.cn/visitytmbcyjz)进行报名。
(三)学校公布初审结果时间(6月6日9:00-6月14日17:00)
学校线上对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证件进行比对审核。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将发短信告知家长进行修改、补充。
(四)资料审核结果公布时间(6月15日9:00-6月17日17:00)
教育部门对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联网比对、核验。
(五)公布录取名单(6月18日 9:00-6月 20日17:00)
学校于6月20日下午5点前在学校官网公示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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